5月17日上午,我所主任康君元作为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河北省政协委员应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参加对原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的公开宣判,列席旁听了本次庭审。庭审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刑事审判庭举行,九点半前,应邀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群众被有序组织列席旁听,公诉人、辩护人和合议庭等诉讼参与人员先后入庭,庭审气氛庄严肃穆。
九点半,随着一声法槌落下,庭审准时开始,审判长尹新民副院长宣读判决书中公诉人的指控、本院的审理查明事实、本院对本案的评判,最后宣读判决事项。落马近两年的“政法虎”杨克勤迎来了他的结局——一审宣判。杨克勤因受贿罪获刑13年。
杨克勤落马是在2019年7月17日,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在任上被查的省级检察院“一把手”。在中央政法委工作期间,收了第一笔钱。法院审理查明,杨克勤首次敛财就是在2011年。当时,杨克勤是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今年64岁,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1978年10月21岁的杨克勤到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毕业后成了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从那时起至2019年落马,杨克勤在政法系统工作了39年。杨克勤曾在安徽省、中央政法委和吉林省工作。
1993年3月至1994年9月,杨克勤被借调到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之后留在中央政法委,先后担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等。
2012年1月,杨克勤“空降”吉林,担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至2019年7月被查时,他在吉林已经工作了7年多。
杨克勤是7月10日在吉林省委被带走的,同日被带走的还有他的妻子。
本案是继石家庄市检察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成功审查起诉,审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黄兴国涉嫌受贿一案后的又一大案,再次展现了石家庄市司法机关的政治占位和办案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康君元主任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河北省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办案,促进石家庄市、河北省法治建设!